子女,行政,方家,女方,男方

提問: 申請二胎!!!!!!!!! 問題補充: 我和老公都是農村戶口,都是81年生。我是養父撿來的孩子,只有我一個養女。老公是農村所說的“倒插門”我們有一個兒子二歲半了,我想再要一個孩子.像我這種條件可以申請二胎嗎?有什么條件限制嗎?現在可以申請嗎?我們是河南的。先謝謝大家!2008-08-04 14:03 提高懸賞75分 2008-08-04 14:19 我兒子現在兩歲半了,我現在就可以要二胎嗎? 医师解答: 可以生育二胎.你屬于“男方到無兄弟的女方家結婚落戶只生育1個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準許1人;”其中有兩類對象13種人可享受“二胎政策”:  第一類的9種對象是: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生育1個子女的;獨生子女死亡的;只有1個子女,該子女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設立的技術鑒定組織確診患有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一方為革命烈士親生獨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只生育1個子女的;一方在煤礦井下連續從事采礦作業5年以上,并仍在從事煤礦井下采礦作業,只生育1個女孩的;雙方均為少數民族,且居住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個子女的;歸僑、僑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同胞,其子女均在國外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定居的;雙方均系華僑,一方回國時間在6年以內,只生育1個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類的4種對象是:只生育1個女孩的;男方到無兄弟的女方家結婚落戶只生育1個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準許1人;一方為獨生子女,且其父親或者母親亦無兄弟姐妹,只生育1個子女的;男方的兄弟均無子女并已喪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個子女的。 “再生一個”須嚴格審批須憑夫妻雙方單位或者所在村民委員會證明以及結婚證、戶口簿和生育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經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報女方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后,領取《再生一胎生育證》;其中夫妻雙方是農民的,可由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并發證。對在現居住地生活1年以上的因婚姻關系形成事實遷移的人員,經戶籍所在地出具生育情況證明,可以按照現居住地的生育規定執行。現在還不可以,因為年滿28周歲的夫婦才可以,否則兩胎要相隔四年才可以生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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